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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一网络主播因“人肉”搜索,被警方处理

原创 0561.cn2021/08/20 13:49:57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淮北公安 作者:淮北公安 856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近日



淮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烈山分局



快速处理一网上违法行为



8月12日11时39分



网安支队民警接到网民举报



某平台男主播在网上悬赏1000元



人肉搜索他人



网安支队民警立即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



后确定发布悬赏“人肉”信息的主播徐某某



系烈山区杨庄矿人



网安支队立即联合杨庄派出所



将徐某某传唤至派出所



经过调查得知



该主播因与网友“力某”在网络上发生纠纷



遂发布视频悬赏1000元



希望通过此方法



得到力某个人真实身份信息



经过民警的耐心普法



陈某某对其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



诚恳的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



并表示将改正错误



做一名守法的好网民



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。若违反本条规定,将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。
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中将“出售、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”和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”整合为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”,人肉搜索行为同时可能触犯刑法规定,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



法律底线不可逾越!



来源:淮北公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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